问:律师,你好!我是一家机械设备经销企业的负责人,王某为我企业的主要合伙人之一。2004年10月,A公司从我处购进一批生产设备,价值506万元。截止到2005年10月底,A公司先后共支付我方330万元,尚欠我方设备款176万元。2005年12月初,我方获知A公司刚有一笔货款入账,遂派人督促其结清剩余的设备款。A公司则提出我企业主要合伙人之一的王某曾经向其赊销产品价值68万元,该笔货款2005年9月就已到期,但王某以资金周转困难为由迟迟未还,要求以该笔货款冲抵设备款。因为该货款为王某个人经营所付债务,而与合伙企业没有关系,我方拒绝了A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