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隆平专栏 >>律师专栏 >>民法典 >> 由新冠疫情的影响谈不可抗力的法律适用
详细内容

由新冠疫情的影响谈不可抗力的法律适用

众所周知,从今年春节开始,一场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席卷全球,国内的疫情防控虽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但在全球范围内疫情至今仍没有停止的迹象。疫情严重时大面积停工停产,整个社会全面停摆,给人们的工作、生活和企业的经营造成了严重的影响,给经济造成了无法估量的损失。比如,有些家庭早已安排的境内或出境游因疫情管制、航班取消而无法成行;有早早预定的婚宴因疫情管制面临无法如期举办;有商户因为疫情无法开门营业,没有了收入,租金就没有了着落;有企业因为疫情原因而无法复工,租金、员工工资难以支付,企业面临着难以为继的困境;等等。

这些问题该如何解决、如何善后?疫情发生后,我们接到的很多咨询都是类似的问题。要解答这些疑问,需要了解一个法律制度,叫作“不可抗力”。

一、有关不可抗力的法律规定。

对于不可抗力,规定在《民法总则》第八章民事责任部分项下的第一百八十条和《合同法》的第六章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项下的第九十四条(合同的法定解除的)第(一)项和第七章违约责任部分项下的第一百一十七条和第一百一十八条。

新颁布的《民法典》将该两条规定合并为一条,规定在《民法典》的第五百九十条,处于第三编合同第一分编通则第八章违约责任部分。

从不可抗力在上述法律规定中所处的位置,我们可以发现,无论是在《合同法》中,还是在《民法典》中,不可抗力都规定在“民事责任”或“违约责任”部分项下。由此可以帮助我们理解不可抗力法律制度的特点:不可抗力属于跟民事责任和合同违约相关的法律制度,属于免除民事责任和违约责任的法定抗辩事由之一。

二、什么是不可抗力?新冠疫情是否属于不可抗力?

1、对于何谓“不可抗力”,《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七条做了规定,不可抗力是指合同订立时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通常包括自然灾害,如台风地震、洪水、冰雹等;政府行为,如征收、征用等;社会异常事件,如罢工、骚乱等三方面。

不可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是不可抗力的三大特征,缺一不可。

2、新冠疫情是否属于不可抗力?

对于本次新冠肺炎疫情是否属于不可抗力,根据法律的上述规定,本次新冠疫情具有突发性,符合法律关于不可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规定,疫情防治行政措施的采取,对于一般当事人而言亦是不可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具备不可抗力的特征,属于不可抗力。

  三、适用不可抗力的法律效果。

不可抗力属于法定的免责事由。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可以主张解除合同、部分或全部免除民事责任和违约责任。

四、援引不可抗力免责应注意的事项。

一是在遭受不可抗力影响合同履行时,应及时通知合同对方。当然通知对方要保留相关证据证明履行了通知义务。不及时履行通知义务,导致相对方损失的,须对扩大损失部分承担责任。

二是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据证明遭受不可抗力以及不可抗力影响合同履行,即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与违约行为或遭受损失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不能证明的,就无法援引不可抗力进行免责。

三是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要求免责。迟延履行即构成违约,如果在迟延履行期间发生不可抗力,不能主张免责。

 《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条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第五百九十条  

  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违约责任

特别声明.jpg







微信扫一扫

关注“隆平律师事务所”公众号

电话

邮箱

地址


400-109-8118



logion2005@126.com



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内大街338号北京广安门维景国际大酒店写字楼928室


  • 电话直呼

    • 400-109-8118
技术支持: 天天向上(北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管理登录
seo seo